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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刘秋根教授在中心云端讲坛开讲

发布者: 时间:2021-04-30浏览量:

2021年4月25日晚七点,山西大学民间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心“民间文献与山西商人研究工作坊云端讲坛”第九讲如约进行,本次讲座特邀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刘秋根教授,主讲题目是《关于中国传统合伙制的几个问题》,讲座采取线上云端会议的方式,吸引了百余位校内外师生和其他研究人员的参与,受到学界同仁的广泛关注。我院研究员杨波老师主持了本次讲座。

一、合伙制的概念界定

第一部分,刘教授首先对宋元以降合伙制概念的演变进行阐释,并提出现代合伙制具备的三个特征“不同所有者的资金合股”、“企业性”、“统一经营”,这三点与宋元时期的合伙制有不同之处,如南宋“……或非连财合本,而纠集同行之人”,明显差异颇大。其次,刘教授对领本经营这一术语结合具体的事例做了详尽的分析,他认为领本也表现为一种借贷,有时也可能是一种“贷本”经营,不断发展下去,就成了资本与劳动合伙类型的源头,衍生出中国的合伙制。

二、中国传统合伙制的类型

第二部分,刘秋根教授结合与合伙制有关的契约文书对合伙制的类型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说明。他将古代合伙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货币资本与货币资本合伙;二是货币资本与劳动合伙;三是某种混合类型,即占有身股,负责经营的股东或伙计也出一部分货币资本,对此,刘教授结合具体的契约文书做了介绍说明,这一分类也是对古代合伙制类型的一种全面概括。此外,刘教授分析了合伙制在当时没有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一是法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专业的科层组织及民主表决机制。最后刘教授对古代合伙制与现代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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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制起源及前合伙制问题

第三部分,刘老师对合伙制的起源及前合伙制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现在学界公认的观点是,合伙制起源于春秋战国,在秦汉魏晋隋唐时代得到了初步发展。但对于合伙制的理解,部分学者还存在着泛化的问题,如将宗族财产共有制理解为合伙制,这显然过于简单。除此之外,一些学者还将当时的一些共有关系当作合伙制进行处理。面对这一问题,刘老师提出了“前合伙制”这一概念,他认为当时的经济关系都是有可能转化为合伙制的。这一概念为学界研究合伙制无疑是注入了新的力量。

四、合伙制研究趋势与研究资料

最后一部分,刘秋根教授对合伙制的研究趋势与资料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他强调对于合伙制的研究,不仅要依托大量民间契约文书与文献资料,以便做更细致的探讨,同时也不能脱离地域性这一话题。此外对传统合伙制研究的资料也进行简单的介绍,主要有传世文献、民间文献、档案文献等。在此刘教授也展示出部分契约文书作进一步的解说以便大家更深层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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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结束后,主持人杨波老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刘教授的报告从合伙制这一重要概念出发,结合具体的契约文书与其他史料对合伙制概念演变、传统合伙制的类型、起源、合伙制研究趋势与资料问题等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再次肯定了民间文献在研究合伙制中的重要作用,刘教授的研究思路为研究合伙制的相关问题开启了新的大门。在随后的互动环节,刘秋根教授首先认真回答了在线留言区的问题,此后又与多位老师、同学就本次讲座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讲座在浓厚的交流氛围中圆满结束。